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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 中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5-31 18:36:13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 2023-0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于 2023 年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

通知,并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完成书面投票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据此刘力先生已提

出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其辞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独立

非执行董事正式履职之日起生效,其辞任生效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公司董事会对刘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良好的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届时可以连选连任。周禹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在关于选举张薇女士及周禹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获得股东大

会通过的前提下,对第二届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构成同步作出如下调整:

构成的议案》的基础上,选举张薇女士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同时张薇女士将不

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后,张薇女士将担任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委员

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

薪酬委员会成员及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次选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选

举张薇女士及周禹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之日止(如其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成员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1:周禹先生简历

  附件 2:中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

                  周禹先生简历

  周禹先生,1981 年 2 月出生,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MBA 项目主任。周先生自 2009 年 5 月起任教于中国人民大

学商学院,历任组织与人力资源系讲师、副教授等职务,并自 2016 年 8 月起获

聘为首批教学杰出教授,期间曾自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兼任美国哈佛大学

法学院 Wertheim 研究员及美国经济研究局访问研究员。周先生目前亦担任中国

人力资源理论与实践联盟秘书长、中国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会人力资源分会秘书长

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先生于 2003 年 7 月

自中国人民大学获得人力资源管理学士学位,于 2005 年 7 月自中国人民大学获

得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硕士学位,于 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9 月受中国留学基金委资助于美国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博士

项目并于 2009 年 1 月自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

向)博士学位。

  截至目前,周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 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经认真审阅会

议议案等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未发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周禹先生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认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刘力、吴港平、陆正飞、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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